常州工学院体育活动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作者: 发布时间: 2007-06-19 浏览次数: 609

   常州工学院体育活动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切实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认真预防和减少伤害事故隐患,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的减少伤害事件的损失,确保学校和个人财产的安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结合我校实际,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原则,建立应对迅速,处理及时的防范体系,制定本预案。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从事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和比赛发生的人身伤害,这是一个现实性、社会性很强的实际问题。体育教育的独特形式,使学生容易出现一些意外伤害事故。

一、组织机构
    组长:陈志军、张君其
    秘书:金向红
    成员:体育部全体体育教师及工作人员
二、预防事故发生
    1、学校应建立体育活动(体育课)的管理、规章制度。
    2、学校内的体育器材、场地设施应有专人保管和维护,对损坏的器械场地应处理及时,保证安全使用。
    3、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体育课)应有体育专职人员带领做好准备活动、整理放松活动,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参加体育活动。
    4、体育活动过程、体育教学过程应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或体育教学比赛中必须保证体育专职人员在场指导。
    5、学校体育活动应保证每二级学院配备一至二名教师指导和管理。
    6、学校应当科学、合理安排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场地,避免同一场地挤满学生。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学生体育活动伤害事故甚至伤及生命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一)体育课突发伤害事故处理预案
    1、启动预案
    当运动损伤较为严重,学校的条件已无法做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时,该损伤的程度必须使其法定监护人知情并到场时,即向校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提请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工作程序
    ⑴学生受伤倒地(责任人:当堂体育教师)—— 体育教师第一时间到。
    ⑵现场进行保护性处理(责任人:当堂体育教师)。 
    ⑶当堂体育教师、体育课代表或学生等通知相关领导(责任人:体育教学部领导、二级学院相关领导)
    ⑷当日值班领导检查后做出准确诊断(责任人:当日值班行政干部)
    诊断①无大碍,校内处理;
    诊断②立刻送医院,拨打“120”或学校派车并报告院长、当日值班行政干部、体育教学部领导、班主任、家长或法定监护人。
    3、终止预案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可适时实施终止预案。
    终止的条件为:损伤情况已做出准确诊断,并得到有效治疗,伤情稳定,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到场。
    注:1、校内应留有机动车和司机。
            2、当值行政有派车的权利。
    (二)课外体育活动突发伤害事故处理预案
    1、启动预案
    当运动损伤较为严重,学校条件已无法做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时、该损伤的程度必须使其家长和法定监护人到场时,即向校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提请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工作程序
    ⑴学生受伤倒地(责任人: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辅导教师或自行活动组织者)—— 在场同学尽快通知二级学院相关领导、学工办人员 及班主任。  
    ⑵教师或学生做出紧急处理(责任人:辅导教师或学生)
    诊断①无大碍,学校处理;
    诊断②立刻送医院并拨打“120”或学校派车。根据诊断、报告院长、当值行政、体育教学部领导、班主任及通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
    3、终止预案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可适时实施终止预案。
    终止的条件为:损伤情况已做出准确诊断,并得到有效治疗,伤情稳定,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到场。
    注:1、学校领导应认真细致听取在场同学讲述受伤者的受伤经过,以便做出准确判断。
            2、以上课外体育活动均指学校组织或二级学院组织的体育活动,对学生自行组织的课外体育活动中发生的伤害事故由活动组织者负责处理。
    望各教师在认真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基础上,加强领导,切实抓好体育教学常规,以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体育教育工作在学校有序的开展。
 
                                                     常州工学院体育教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