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学奖励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03-05 浏览次数: 626

 

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各部门:

经研究,学校决定对2013年取得的教学类成果进行奖励,现将奖励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常州工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常工政〔2013〕30号)。

二、奖励对象:我校在岗在编人员,且所取得的成果以常州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三、时间范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相关教学成果,以证书(文件)时间为准。

四、报送要求:请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各部门认真做好成果奖励申报的审核、汇总工作,并于3月2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常州工学院教学奖励申报汇总表》和成果证明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同时将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发到jwjx@oa.czu.cn,邮件主题请注明“教学奖励申报”。联系人:孙春;联系电话:85217639(内线84226)。

附件:常州工学院教学奖励申报汇总表

附件下载:

关于申报常州工学院教育教学奖励的通知.doc 

常州工学院教学奖励申报汇总表.xls           


  二○一四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