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学院2013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09-23 浏览次数: 621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13号文件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苏省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核查上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体艺201320号)文件精神,常州工学院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并结合实际特制定学生体质测试实施方案:
一、测试对象
本校全体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组织机构
1、测试工作组
组 长:陈志军 张君其
副组长:刘国春   任铭 
成 员:体育教学部全体成员
2、测试负责人:刘国春 程国海 姜明
3、数据核查与分析负责人:刘国春  程国海 姜明 王红福 马林凤
4、数据整理上报负责人:刘国春 马林凤 程国海 姜明
5、后勤设备负责人:王红福 朱亚男 陈卫星
6、医疗安全保障组:学院医务室   保卫处
三、测试项目
1.身高、体重 (室内项目)
2.肺活量(室内项目)
3.坐位体前屈(室内项目)
4.立定跳远(室内项目)
5.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室内项目)、引体向上(男室外项目)
6.视力(室内项目)
7.50米跑(室外项目)
8.1000跑(男)、800米跑(女)(室外项目)
注:未注明性别的均为男、女必测项目
四、部署推进
第一阶段:宣传部署(2013年7月8日——7月31日)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认识《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的重要性,让学生懂得体质健康的重要性,让教师重视学生的体质健康。
2、明确具体部门、人员,准备制定本校新《标准》测试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推进落实(2013年8月1日——8月31日)
1、8月15日前组织制定并上报本校《标准》测试实施方案;
2、组织测试培训,使教师熟悉本次《标准》内容、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确保测试数据真实、有效,确保新《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顺利进行;
3、积极购置、更新符合国家新《标准》测试项目表所需器械,以保障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阶段:测试上报(2013年9月2日——10月31日)
1、班级测试时间及测试教师:测试时间为2013年9月2日-10月23;2010和2011级按行政班级测试,由测试中心教师与相关体育教师负责;2012和2013级按体育教学班测试,由任课教师负责测试。
2、测试地点:体育馆113-114教室(室内项目)、田径场(室外项目)。
3、数据上报:在测试工作结束后将测试数据(含每个测试项目成绩、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和人员等信息),于2013年10月26日——31日,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域名:www.csh.edu.cn)依据其设置的上报方法和程序上报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五、测试人员培训:
1、8月30日——31日由参加首届江苏省高校体育教师急救技能培训班的任铭老师对全体体育教师进行相关急救技能培训;
2、9月1日由测试负责人刘国春老师对各体育教师进行相关测试技能培训。
六、数据核查与分析
1、各测试教师要按照《标准》的有关要求,准确及时地采集、汇总、上报《标准》的有关数据。2013年9月1日---10月31完成数据测试、上报工作,教育部11月1----30日对数据进行核实。
2、体育教学部负责对本校的测试数据、评定等级进行统计分析,认真填写有关报表,并及时将学生测试结果挂于常州工学院体育教学部网站的体质测试栏向学生公布。
3、建立《标准》的专项档案,每学年测试的原始数据和统计资料要妥善保存。学校有专人保存或统计,并定期归入学生的体育健康档案,并接受省教育厅抽查、确定网上上报。
七、条件保障
1、保证《标准》测试的一切经费,积极购置《标准》测试所用器械,以保障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2、具体实施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为确保测试操作规范、测试方法科学、测试数据准确,学校按照有关测试要求先学习后实践,先培训后上岗的基本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地做好体育教师和测试人员的全员培训工作,使他们尽快掌握测试标准的要求,培养一批业务熟练、技术过硬的测试人员。
3、学校在实施《标准》时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健全各项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场地、器材、设备的安全检查。在日常体育锻炼、测试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以防事故产生。测试前要检查和了解学生身体健康情况,对生病学生实行缓测或免测,确保测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4、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标准》和“阳光体育”运动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宣传“阳光体育”运动的内涵、实质及重要意义,使“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50年,幸福生活一辈子”、“健康第一”等思想深入人心,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学生逐渐认识到增强个人的体质不仅是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前提,也是健康、文明生活的基础,把国家对学生体质健康的要求转化成为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激发学生锻炼身体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促进学生不断增强体质,健康发展。
测试保障工作 
八、其他事项
1、免试:因病暂时失去运动能力的学生,可向体育教学部提交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申请,带医疗单位证明,经核准后,可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请在测试前提交免试申请,测试结束后不再受理免试申请。
注:学生免试申请单与医院证明材料将存档于学生毕业档案中。
2、补测:学生总成绩不及格者,可以有一次补测机会。补测学生名单将在体育教学部网通知公告栏公布以及向各二级学院发放,请注意查看相关要求,逾期不再补测。
3、联系方式:刘老师 18912302579。
4、本通知由教务处、体育教学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常州工学院

                                   教务处 体育教学部
 201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