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社章程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06-05 浏览次数: 1098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本社的名称是“常州工学院排球社”
第二条:本社由热衷于排球运动及想提高自身体育素质的广大在校大学生组成。
第三条:本社宗旨:团结广大排球爱好者,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互帮互助。
第四条:本社的口号:以排球交友,以排球健身。
第五条:本社的任务:
1.开展排球运动
2.组织开展大学生排球训练及比赛,组织社员开展联谊活动
3.开展和其他社团及兄弟院校的联谊活动。
4.不定期进行的排球裁判的培训和实战演练。
5.协办常工杯排球联赛。
6.承办各学院的排球比赛。
第二章 社员
第六条:凡是对排球运动感兴趣的在校学生都可参加本社。
第七条:社员权利:
1.社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社员可参加本社的各种活动
3.对本社的工作有监督自由
第八条:社员义务
1.遵守校纪校规及本社章程,不的损害学校及社团的名誉。
2.执行本社决议,服从社团安排。
3.社团活动期间不得从事与本社无关的活动。
4.社团活动不得无故缺席,一切行动听指挥。
5.确有事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写好请假条。
6.社团社员不能酗酒,打架斗殴;在活动期间不得抽烟。
7.努力实现本社委托的任务。
第九条:社员处理办法
1.社员无故缺席本社活动者做自动退社处理。
2.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五次(包括缺席次数),否则作自动退社处理。
3.违反本社章程及校纪校规者,给予开除出社团的处罚。
第十条:社员退社自由,凡不履行社员义务一学期或被学校开除的社员作自动退社处理。
第三章:组织
第十一条:本社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结构是社员大会(每年举行一次),闭会期间由负责人例会主持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社员大会的职责
1.制定和修改本社章程
2.选举负责人
3.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报告
4.通过本社的未来发展目标
第十三条:本社负责人设7名。以负责人考核条例产生,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最多不超过两届。
第十四条:组织结构
设有社长、副社长、秘书部、宣传部、外联部、组织部、竞赛部
第十五条:各部门的职责
1.社长:传达院领导的通知,规定,与外院交流。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工作,联系教练。主持日常例会及各部门工作安排,组织负责人确定发展计划,督促各部门完成工作。
2.副社长:主持社团内部一切事物。
3.秘书部:协助社长处理日常事务,负责社团的经费的收支,建立和管理档案,会议记录,社团的通知及训练的点名。
4.宣传部:负责社团的多项宣传工作(海报,招生,社团形象设计,社团文化推广)提高社团在同学及学院的知名度。
5.组织部:负责管理协会的各类用品以及活动器材、设备等;组织和协调各项工作,并执行各项具体工作;负责本协会的人员资源的发展管理以及对后备人才的培养。组织社团的各种训练,联谊,培训等工作。
6.竞赛部:
⑴组织会员进行日常排球基础知识的学习和排球技术的训练,学习排球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⑵组织对会员进行裁判的培训,培养优秀的排球裁判;协助教练做好训练工作。
⑶组织竞赛时,负责制定比赛日程和竞赛方式。
7.外联部:主要负责与外校排协的交流、联谊及相关的赞助工作。
第十六条:负责人例会指责
1.处理本社日常事务
2.对外代表本社
3.主持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执行决议
4.听取社员的意见和建议
5.负责向社员大会报告工作
第十七条:负责人考核条例
1.负责人考核分三类,排球技能,演讲竞选,实践能力。
2.三类的比重分别是25%50%25%
第十八条:负责人管理
1.例会迟到5分钟或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转为普通社员。
2.活动无故缺席三次或一月请假五次以上做自动退社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社各部门管理规则及办事细则由各部门制定,有例会讨论执行。
第十九条.本社章程经社员大会通过,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条:本社章程解释权归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