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球协会章程
作者: 发布时间: 2012-11-01 浏览次数: 67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为:常州工学院台球社。

第二条  本社团是在常州工学院体育教学部的指导和组织下,由常州工学院在校学生自愿组建参加的学生社团组织,旨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

第三条  本社团拥护党的领导,宣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配合学校育人工作,恪守“教会、学成”的校训,强化“团结、严谨、求是、创新 的校风,发扬“求实求新,爱国为民”的校园精神,引导同学成为社会的合格人才。

第四条  社团的一切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二章 基本情况

第五条  本社团的宗旨:以球会友,共同进步,充实生活,为广大台球爱好者服务。

第六条  本社团成员,自觉接受常州工学院党委宣传部的领导,接受常州工学院体育教学部、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本社团采用内引外联,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第三章 社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社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常州工学院正式学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承认并遵守本社团章程。

第九条  社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出入社申请;

(二)经社团执行机构审查合格后,准许入社。

第十条  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 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十一条  社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支持社团的有关决议,遵守社团规定;

(四)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反映不足之处。

第十二条  社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社团。

第十三条  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本社团的社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 热心学生社团工作,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三) 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四) 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五) 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十五条  本社团社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本社团社长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第十六条   本社团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 检查社员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 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第十七条  副社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

(三) 协助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八条  社团下设组织(策划)部、外联部、宣传部、秘书部和技术部共五个部门。各部门职能具体为:

(一) 组织(策划)部

 1 负责社员的招新、入社审批以及社团人员工作的考核。

  2 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后勤工作 

  3 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陶冶情操。

  4 协调其余各部的活动安排。

5 策划,组织及筹备协会各项文艺活动。                                       

6 负责组织参与其他社团等组织的文艺活动。

(二) 外联部

 1 统一负责社团对外业务联系、洽谈,为社团争取赞助与合作,为广大同学提供良好的锻炼机会。

 2 加强社团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3 为本协会争取社会赞助。

(三) 宣传部

 1负责社团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材料。

 2 负责社团与其它社团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社团,进一步扩大社团在校内外的影响,为社团的进一步发展创造外部环境。

 

(四)秘书部   

1负责记录社团及各部门会议情况,协助社长处理社团日常事务。

2、负责整理社团成员资料并汇总。                            

(五)技术部

1、负责教授新社员台球技术,分为斯诺克组和八球组,并带动整个社团的发展,成为社团的特色部门。

2、定期进行技术考察,在学与考中稳步提高技术。

3、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团体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九条  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 赞助;

(二) 捐赠;

(三)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条  本社团按照体育教学部有关规定不收取社员任何费用。

第二十一条  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社员中分配。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三条  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常州工学院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体育教学部和团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体育教学部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员公布。 

第二十四条  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校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五条  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六条  本社团的经费开支情况定期以公开方式向社员报告,并上报社团联合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程序,由体育教学部、社团联合会、本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团委。

第二十八条  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报校体育教学部核准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执行机构。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体育教学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常州工学院台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