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协会章程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06-07 浏览次数: 739

一、组织机构

会长:负责武术方面的教学工作以及各项活动的计划和社团会议的召开

副会长:负责社内的考勤与调配工作

组织部长:负责活动的策划与安排

外联部长:负责活动经费的筹集

宣传部长:负责活动的宣传

二、 财务管理

经费均来自向常工院体育教学部的划拨,社内禁止勒令社员缴费

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爱国爱校,遵守校纪会规

2.按时出勤

3.为本协会献计献策

4.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

5.维护武术协会的尊严和荣誉

7.保护协会器械,损坏要做出相应赔偿

8.继承和发扬中华武术优良传统

9.会员可以凭会员证租借和保管武协器械

10.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11.禁止打架斗殴,非法集会

12.会员采取入会自由,退会自由原则

13.会员不服从协会安排与管理,社长有权勒令其退会

四、 协会活动的内容及形式

1.排练武术类的节目,参加学校学院举办的各类晚会

2.日常训练内容:跆拳道、双节棍、武术器械等

五、考核

定期组织社员到合作道馆参加集训与跆拳道晋级靠试           

六、 协会章程的修改

需由会长召开会员大会,通过会员辩论、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