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是在常州工学院团委的指导和组织下,由在校同学自愿参加组建的学生社团组织。本社团的名称为逸轩棋社。
第二条 逸轩棋社本着“对弈以养心性,切磋以交挚友”的宗旨,通过多种活动方式,达到“提高棋艺,修身养性”的目的,从而使我们的大学生活更加的精彩和充实。
第三条 社团宗旨
(一)棋社以下棋为媒介,提高棋艺,广交朋友,修身养性。
(二)通过举办各种活动,提高社员处理问题的能力。
第四条 社团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常州工学院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五条 社团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社团的一切规章、条理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社团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本社团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社团部长级别以上领导集体。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审核、通过本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三)筹备召开社团的例会,并向会员报告工作情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建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六)决定副社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
(七)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本社团管理机构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部长若干。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二)思想积极向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三)学习上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四)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八条 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常州工学院团委有权对各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等方面),负责人政治方面的问题或社团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资格由社团重新民主选举产生。
第九条 社团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服从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领导;
(二)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社团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三)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工作总结;
(四)根据社团规章制度吸收和处分会员;
(五)培养推荐社团接班人,做好负责人的换届选举工作;
(六)加强校内外之间的社团交流,扩大社团影响,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第十条 社团管理机构每月召开两次工作例会,并根据情况增减。
(一)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不遵守社团章程者,组织管理机构有权提请负责人对其进行免职。
(二)社团管理机构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社团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数的三分之二,并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
第十一条 社长职责:
(一)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目的;
(二)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三)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四)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五)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十二条 副社长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团结合作,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工作。
第十三条 社团下设组织部、培训部、宣传部共五个部门。各部门职能具体为:
(一)组织部
1、进行日常社内各棋部活动的组织
2、社团有活动时要维持会场秩序。
3、在大型社团活动期间和其它部门一起布置比赛会场.
4、选举大型比赛的裁判长及裁判员。
(二)宣传部
1.负责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宣传提高我们协会知名度,让更多的人来了解我们协会,从而使我们服务更多的人。
2.负责社团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
(三)培训部
1.介绍各个棋种的来源及一些有趣的事件。
2.负责各个棋种的培训。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及义务
第十四条 社团成员以常州工学院学生为主,面向全校招收会员,自愿加入。会员享有基本权利,承担基本义务。
第十五条 申请成为会员的基本条件
(一) 有加入社团的意愿,并愿意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 拥护本社团的章程。
第十六条 会员加入社团的程序
(一) 提交申请,招新现场或平时联系社团
(二) 工作人员要登记档案
第十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 对本社团工作享有参与权
(二)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 对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四) 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受优惠的权利。
(五) 其他应得的权利。
第十八章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 自觉遵守社团规章,执行社团管理机构审批的决议。
(二)服从社团组织领导,维护社团权益和声誉。
(三)积极参与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其他相关义务。
第十九章 会员的奖罚制度
(一)对社团工作有重要支持作用的,对社团起宣传作用的给予奖励。
(二)对不遵守社团规章制度,有意扰乱社团正常工作组织,损害社团声誉的给予惩罚。
(三)具体奖励项目视具体情况而定,由社团管理层决定,重要情况还要由全体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条 会员内部成员选举(或者自愿申请)成为社团会员监督委员会成员,负责监督社团管理层和进行会员信息交流联系。
第四章 社团活动内容
第二十一条 根据棋社的特色,主要有以下活动项目
1. 棋社内部交流赛
2. 新生争霸赛
3. 常州市大学生棋类联赛
4. 和外校的友谊赛
第五章 社团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本社团将创办一个自己的邮箱,以便各项工作的需要。
第二十四条 部门负责制:社团各项事务按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机构制定决策,常务办公室协调各部门工作并解决突发性事件。
第二十五条 档案制度:组织部具体负责方案管理,对社团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记录,整理,存档。
第二十六条 财务制度:社团活动经费向校团委申请报销
第二十七条 本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需要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事前要递交详细的计划书并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事后要进行总结,备案。
第六章 变更、终止
第二十八条 社团在运转过程中发生以下任意一种变革,应自发生之日起一周内,向社团部提出申请,经社团部批准后方可进行重新登记。
(一) 社团名称发生变化
(二) 社长和负责人员发生变化
(三) 社员人数发生大于十人的变化
(四) 社团章程发生变化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规校纪。不得组织有损常州工学院,逸轩棋社的形象荣誉和不利于社会,国家利益的活动。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社团管理机构享受最终解释权。并根据情况酌情修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