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样跳绳俱乐部章程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06-19 浏览次数: 7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俱乐部名称为常州工学院花样跳绳俱乐部。

第二条         本俱乐部将在体育教学部的统一领导下,独立地组织开展教学、训练、比赛等活动。

第三条  本俱乐部的性质:

1.群众性:俱乐部会员由本校热爱跳绳的学生组成。

2.专项性:本俱乐部是专项开展跳绳运动及其相关工作和活动的社团。

3.非营利性:本俱乐部由常州工学院跳绳爱好者自愿组成,不以营利为目的。意在全面提高我校学生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4.区域性:本俱乐部在学校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专业管理和指导。

第四条 本俱乐部的活动方式:通过教学、指导、训练、竞赛等活动,提高师生身体素质和跳绳能力。

俱乐部的理念:用团结拼搏的精神来组建充满活力的团队。

俱乐部的目的:培养师生跳绳兴趣,提高跳绳竞技水平。

俱乐部的理念:让更多人参与跳绳,并体验跳绳的乐趣。

俱乐部的口号:我跳绳我健康 我快乐。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申请与注册

1.凡我校具有良好体育精神并认同本俱乐部章程的跳绳爱好者都可以申请加入。

2.凡自愿申请加入本俱乐部者,需填写申请表,提交俱乐部讨论通过,便成为本俱乐部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参加本俱乐部所举办的各项活动。

3.参加俱乐部关于跳绳的交流活动,提供和分享跳绳知识和技能。

4.对本俱乐部的工作有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5.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6.会员的正当权益受俱乐部的保护。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俱乐部章程,执行俱乐部决议,维护俱乐部权益。

2.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类活动,并为新入会员积极进行跳绳技巧、技能方面的指导以及训练。

3.完成本俱乐部交办的任务。

4.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比赛以及宣传活动。

5.宣传体育精神,发展俱乐部会员。

6.会员之间要经常互相学习交流,共同提高。

7.按规定时限和标准交纳会费。

第三章  管理机构及基本职能

第八条本俱乐部设主管、副主管各一名,内设宣传、技能两个部门,各部门负责人一名。

第九条  本俱乐部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由全体俱乐部会员共同组成。执行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会员大会)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第十条   俱乐部主管负责俱乐部主要事务的决策,各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传达学校的任务,管理俱乐部相关事宜及审核工作。

第十一条  俱乐部副主管协助主管的工作以及常务工作的具体落实,并经常与会员进行沟通;与学校各个部门时刻保持联系。总体协调俱乐部各部门的工作,主管缺席时暂时行使主管职权。

第十二条  俱乐部的宣传部门负责俱乐部的宣传工作,对外宣传俱乐部的各项活动,做好本俱乐部与其他社团组织的联系交流工作,积极扩大本俱乐部的影响力

第十三条  俱乐部的技能部负责落实俱乐部的日常训练、竞赛组织及对新进会员的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