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度教学名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05-05 浏览次数: 632

 

常工政〔2014〕34号

 

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各部门

  根据《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试行)》(常工政〔2009〕1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4年度教学名师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在编受聘教授职务的人员。

  二、评审名额

  本年度评选名额不超过2名。

  三、评审条件

  按照《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试行)》(常工政〔2009〕16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日程安排

  1.个人申报(5月5日—5月16日)

  个人向学科所属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提出申请,填写《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推荐表》(附件1),并提供满足各项评选条件的佐证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2)。

  2.二级学院、直属学部推荐(5月17日—5月23日)

  各二级单位在广泛考察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并于23日前将有关材料报人事处。

  3.职能部门审核(5月24日—5月28日)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荐人选情况进行审核。

  4.学校确定人选(5月29日—6月2日)

  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人选。

  5.公示(6月3日—6月7日)

  6.公布评选结果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评选,择优推荐,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做好本次评选推荐工作。

  附件:1.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推荐表

     常工政[2014]34号附件1:常州工学院教学名师推荐表.DOC

     2.2014年度校教学名师评选推荐人选报送材料要求

     常工政[2014]34号附件2:2014年度校教学名师评选推荐人选报送材料要求.DOC

 

二○一四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