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工政〔2014〕44号
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各部门:
常州工学院第三届二级学院(直属学部)教授委员会、专业系教师委员会任期已满,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届二级学院(直属学部)教授委员会、专业系教师委员会聘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换届聘任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常州工学院二级学院教授委员会和专业系教师委员会实施办法的通知》(常工政〔2014〕43号)精神执行。
请各二级学院、直属学部将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及相关材料(见附件1、附件2)于2014年6月6日前报人事处,同时将专业系教师委员会汇总表(附件3)报人事处备案。
附件:1.常州工学院第四届教授委员会委员审批表
2.二级学院(直属学部)教授委员会人选汇总表
3.二级学院教师委员会汇总表
常工政〔2014〕44号附件1_201405210834100.doc
常工政〔2014〕44号附件2_20140521083420926.xl
常工政〔2014〕44号附件3_20140521083431207.xls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