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06-06 浏览次数: 548

 

各二级学院、部门: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近日下发了《2014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作用,着力研究阐释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着力研究解决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着力研究探讨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前沿和江苏历史文化发展问题,努力为全省工作大局服务,为建设文化强省、社科强省服务。

  二、选题要求:我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拟定了一批研究选题,汇编为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4年度《课题指南》。选题主要确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据此确定申报选题,也可另行设计具体题目。依据《课题指南》条目申报的选题,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修改。同时,鼓励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设计的课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等方面同等对待。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

    三、申报条件:课题申请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1)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含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 36周岁( 1978年6月6日后出生)

    ——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

    ——如果作为负责人申请了省社科基金项目,就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再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

    ——如果没有作为负责人进行申报,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也只能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

    ——在研(申报截止日期前未获批准结项)的国家、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曾经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中止、撤项的不得申报(自中止、撤项之日起三年内)。

  四、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经费分别为 6万元、 4万元、 4万元。项目类别由申请人根据选题研究内容自行确定。申请人应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研究时限和成果要求:

    1基础研究一般为3年,最终成果为专著或系列论文,专著须鉴定通过后方能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

    2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一般在2年内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原则上须刊登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才能结项。

  六、课题评审:本年度课题评审采取异地专家通讯初评和会议复评相结合的办法。初评采用网上评审匿名《论证活页》的方式进行,项目申报评审不收任何补偿费。

  七、申报要求:申请人要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从今年开始,省社科规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者通过“省社科基金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jspopss.jschina.com.cn)。申报系统填写方法详见“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为了保证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申请书的一致性,请申报者在完成网上申报后操作打印《申请书》(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经学校审查盖章后,统一报送省社科规划办公室。

    请各二级学院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八、我校申报时间安排:

    1620日前,完成网上预申报,并提交一份申报初稿(无需A3双面打印),由各二级学院、部门集中交科研处审核;

    2626前,科研处根据专家审核的意见进行网上审核,请申报人及时在网上或邮箱中查询审核和修改意见,完善后再重新网上提交。

    3630前,申报人完成网上正式提交,待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按要求打印报送材料。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13份(必须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须含1份原件,采用“12方式叠放,不需要装档案袋。

    472前,各二级学院、部门集中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请各申报人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申报。不清楚事项请咨询科研处。电话:83996902。 

    附件1:课题指南.doc

    附件2:申请书(仅供参考,请从申报系统下载填写).doc

    附件3:论证活页(网上填写,不须提交纸质材料).doc

    附件4: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使用说明.doc

    附件5:申报数据表.xls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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