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届田径运动会比赛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09-10 浏览次数: 543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了贯彻党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推动我校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拟定于十月下旬在我校本部田径场举行二O一四年第三十二届田径运动会。现将教务处、体育教学部拟订的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希望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参赛,运动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组织训练,力争在运动会上创造优异成绩。同时,在训练中要注意安全,严防伤害事故的发生。体育教学部将配合二级学院做好训练辅导工作。

运动会的各项竞赛工作(包括入场式等)由体育教学部负责组织实施。

全校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体育教学部工作,做好运动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运动会的顺利进行。

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O一四年九月

   

 

第三十二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二十四日在我校本部田径场举行。

二、竞赛项目:

1、男子组:

100、200、400、800、1500、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标枪(800克)。

2、女子组:

100、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标枪(600克)。

3、综合项目:

1男女50米迎面接力赛,5男5女(接棒者必须手绕过障碍物进行迎面交接棒)。

2、5男5女集体跳绳。(满10人开始计数计时,第一次试跳不足10次可申请第二次试跳,10人跳绳个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个数相等,以时间少者名次列前。摇绳二人男女不限。)

三、参赛办法

1、凡我校在籍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

2、学生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每队限报领队一人,教练员二人,运动员50人(综合项目人数除外),其中男女运动员比例均不得多于30人。

3、各队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个单项,可兼报1~2项接力和综合项目。

4、综合项目各单位限报一队。

四、竞赛办法:

1、100米、200米、400米、4×100米接力按预赛成绩取前八名参加决赛,其他径赛根据报名人数一次或分组决赛。田赛项目按预赛成绩取前八名参加决赛。

2、未报名参加该项目比赛者不得顶替别人参赛,若发现既取消顶替者和被顶替者所有参赛项目比赛成绩并以考试作弊论处,同时不计本单位团体总分。

3、凡参赛运动员必须将号码布佩带于胸前,四个角固定好,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五、决定名次:

1团体名次:

分设运动队男女团体总分、男子总分、女子总分三项(各取前六名),团体总分按各队运动员在各单项比赛中得分之和排列;团体总分相等,则以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次类推。

2、单项名次(含接力)

每单项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和综合项目加倍计分。名次并列者,依次递减一名录取。不足二人(2个队)参赛的单项,作为表演。凡破院记录者另外加9分(同一项目,无论预赛决赛只加一次分)。

六、奖励:

1、凡获得团体和单项规定录取名次者,均予以奖励。

2、大会评选5个体育道德风尚运动队;每队评6名道德风尚运动员(男、女各3名)。

七、报名路径:

校园网—通知公告—“第三十二届田径运动会比赛通知”—网络报名网址 www.ydh800.cn/Sign;运动会代码:NBPF;(请用IE浏览器,使用本Web报名系统!)

各单位均有各自的操作密码(操作密码已发各单位邮箱)。请按学生组填写报名表,请于9月28日前将本单位纸质文稿,加盖公章后送交体育教学部王红福老师。逾期不报者,不予编排参赛。

八、其他:

1、各单位报名单送交后,一律不得更改。女生因生理特点不能参赛者,需有医务室证明,准许弃权或在大会竞赛开始前二天,在报名范围内经过体育教学部同意另派运动员顶替,但项目不得变动。

2、对大会裁判最终的判决如有疑义,请按下列程序办理:

(1)在大会广播宣布本项比赛成绩后30分钟内,由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报告(需有旁证材料)。

(2)由二级学院盖章,连同1000元申诉费,交到大会仲裁委员会仲裁。

(3)如胜诉,更改比赛成绩,退回申诉费;如无正当理由败诉,维持比赛结果,不退申诉费。对不符合以上程序的口头或书面报告一律不予受理。

3、 田径场定于运动会举行的前一天下午封场,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

4、 各单位号码布,按大会规定编排。如号码布不全,请在送交报名单时,一同将所缺号码布报上。否则自理。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常州工学院 教务处 体育教学部

二O一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