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鼓励我校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人文社会科学繁荣,提升科研能力,推动学科建设向前发展,培育出更多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申报与立项。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常州工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资助国家及省部级项目的申报团队。参考2014年度省、国家相关项目申报指南领域,结合我校既定学科建设方向目标,理工类主要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先进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瞄准高端环节和关键节点开展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社科类主要支持围绕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面临的重大问题等主题,开展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
二、申报条件
1. 重点支持近1~2年尚未获得科研启动经费的新引进教师,其项目申请人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已发表2篇以上与拟申请项目相关的论文。
2. 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研究领域的前沿性,项目组主要成员须由我校教师组成,项目组已有的“前期基础”须是我校教师获得的成果。
3. 项目负责人如为在校工作2年以上的教师,其团队成员围绕同一研究主题已发表2篇以上论文,或团队成员已有2件以上发明专利公开。
4. 申报项目方向均需同时符合2014年度省级及以上相关项目类别“指南”方向及所在学科建设中的主要研究方向。
三、组织方式
1. 2014年度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由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团队自选项目申报。望各二级学院(教学直属单位)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围绕既定学科研究方向遴选前期基础好、团队实力强、有望获得省级以上立项资助的项目进行申报,组织专家(或教授委员会)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预审后推荐申报(不限推荐数量)。
2.“项目申请书”纸介版二份、“项目申请书”电子版与“统计表”于2014年11月5日前集中上报学校科研处。
3. 科研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项目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批准立项。
4. 批准立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在科研处网页“下载中心”栏目里,分别下载“校级科研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 (一式二份)、“科研项目承诺书”(一式三份)与“经费预算模板”(一式四份),填写好后由各单位统一提交给科研处。
四、项目经费及拨付办法
1. 理工类资助经费额为1~3万元,社科类资助经费额为0.5~2万元。获得立项的项目,项目经费一次性下达给项目负责人。
2. 2012年度及2013年度已立项为重点项目者,项目负责人在2014年度获得省级及以上项目立项的,在提出“追加经费”申请后,与2014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一并下达第二次项目研究经费。
五、其它事项
1. 2014年度学校科研基金项目与2015年度省教育厅项目合并进行申报,统筹安排项目资助经费,即2015年度省教育厅(自科类、社科类)自筹经费项目将优先从2014年度学校科研基金立项项目中遴选推荐。优先推荐高水平的校基金立项项目申报2015年省基金面上项目(包括其他对我校限项申报的各类纵向项目)。
2. 校科研基金项目为培育性项目,且只设一位项目负责人。对项目主持人实行限次申报,且不能连续申报,一般学科项目每人资助1次,校级以上重点学科(含重点建设学科)项目资助(含配套)每人累计不超过2次。已获得学校或上级单位批准立项的同一或相近研究主题项目,不能再次重复申报。原则上不受理三人以下的项目申请。
3. 正在承担我校各类各级纵向科研项目尚未结题或被强行中止者,不能申报。
4. 项目执行期限为2014年11月至2017年10月。
5. 按一级学科所在地(二级学院)进行申报。
6. 项目结题标准及要求详见《常州工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014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rar
常州工学院
二○一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