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体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04-27 浏览次数: 572

各辖市、区体育局(文广体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各直属单位,市体育科学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各体育协会:

现将2015年度我市体育科研局管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建设体育强市”主题和转变体育发展方式主线,创新科学发展思路举措,深入研究当前体育现代化建设和转变体育发展方式过程中的重大理论及实践问题,为加快推进基本实现体育现代化,选择具有可行性、创新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的课题开展决策咨询研究。

二、 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需具备一定研究能力且从事过相关课题研究的科技工作者、教师、教练员和管理人员。

(二)一人仅限负责一个项目;凡承担省、市往年局管课题无正当理由未按期结题者,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不能申报。

(三)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需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完成课题任务的研究实力和基本工作条件,优先支持专业的研究机构承担课题研究。

(四)项目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保证申报质量。

三、申报课题范围及研究期限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常州市体育局2015年度体育科研课题指南》(附件1)所确定的选题范围,申报者可以在指定范围内自行设计具体课题进行申报。

(二)2015年度常州市体育科学研究课题的研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0161031日。

四、申报程序及结题要求

(一)申报者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常州市体育局2015年度体育科研课题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为便于课题评审时采取盲评形式,请将申报书的36页(不得出现申请人的背景材料,否则作废)重新装订3份。经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体育局竞训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2872269859@qq.com

(二)对于各申报项目,市体育局将本着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经评审并批准立项的项目,将签订项目合同书。

(三)市体育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书所订条款,对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组织与实施、结题、成果鉴定和推广进行管理。

(四)2015年度体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59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经费资助

(一)市体育局将根据申报的课题项目内容、方向性、重要性和承担者的情况,对部分课题给予适当的经费资助。

(二)市体育局系统下属单位如成功申报当年度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体育科研课题,市体育局将进行相应的经费配套,其中国家级课题按1:2配套课题经费,省级课题按1:1配套课题经费。相关配套经费将参照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体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三)为确保课题质量和按时结题,市体育局对有经费资助的课题,在按时按质完成的情况下拨付课题经费。

(四)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应按项目预算核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课题经费,应接受本单位财务审计部门的管理监督,也应接受上级财政、审计机关和市体育局的检查监督。

 

附件1常州市体育局2015年度体育科研课题指南.doc

附件2常州市体育局2015年度体育科研课题申报书.doc

 

 

 

常州市体育局

201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