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6-03-09 浏览次数: 728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室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有关要求和教育部教体艺司函[2013]13号文件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精神,现将常州工学院2016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本校全体全日制本科学生(体育申请上保健课的学生可免测试)

二、测试项目(共八项)

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坐位体前屈、50M、1000M(男)/800M(女)

三、测试时间与地点

测试时间:

1.2013级学生测试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测试时间4月9日-10日,测试项目为50M跑、1000M跑(男)/800M跑(女),具体见附件一;第二阶段测试时间3月14日6月10日,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具体见附件二。

2.2013级:3月14日6月10日

3.2014级和2015级:体育课随堂测试

测试地点:

1.50M、1000M跑(男)/800M跑(女)在两校区田径场;

2.其余项目:本部在体育馆113-114室、新北校区在体育场看台下。

四、测试方法

1.2013级按行政班级进行测试,2014和2015级按体育教学班进行测试。

2.每班请提前20分钟到场,50M测试本部在田径场器材室旁集中,新北在篮球场集中,由各班班长按四路纵队整队集合,清点人数后报告检录老师,统一做准备活动后进行测试。

3.每班请指定2名认真负责的同学记录成绩,并核对学生信息。

4.50M测完后,请分别到1000M(男)/800M(女)起点处集中等候;测试结束后请及时登记成绩后方可离开。

5.不及格者可以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如《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五、测试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务必把测试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参加测试的学生,并加强安全教育,引导或组织学生进行身体锻炼。

2测试请穿着运动鞋服(穿拖鞋、高跟鞋等不适合运动者不予参加测试);请带好学生证或一卡通以备查验。如有作弊行为将上报教务处,以考试作弊进行纪律处分。

3.测试过程中,请遵守秩序,服从安排,保持现场安静,切勿大声喧闹和在场地内随意走动。

4各班班长或班干部应及时联系测试教师,负责组织本班学生参加测试。

5.请测试者平时加强锻炼,合理饮食,注意休息。

6确认个人身体状况适宜者方可参加测试,如有隐瞒而出现意外情况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本年度体育测试的同学可申请缓测、补测或免测。

六、有关缓测、补测或免测

1.申请缓测和补测:因公、因私、因病(不宜剧烈运动的急性疾病,如急性肠胃炎、感冒、发烧、关节或肌肉炎症或损伤者等)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本年度体质测试的同学,需向体育教学部体质测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同时确认补测时间。

2.有以下疾病的同学需申请免测:呼吸系统疾病(气管炎、哮喘、肺病等)、心脑血管疾病(心率不齐、心脏病、高血压等)、运动系统慢性疾病(糖尿病等)和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慢性疾病。

3.免试者需填写免测申请单(体育教学部主页下载),同时提供医院病情证明,提交有关病历,经二级学院签署意见、校卫生所审核、体育教学部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七、其他

1.如遇天气情况不能正常进行测试,则另行通知。

2.联系方式:刘老师 18912302579(本部校区)

马老师18351233788(新北校区)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见体育教学部网页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体育教学部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