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学生课外体育锻炼相关通知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部 “教会、勤练、常赛”新要求,切实增强学生体质,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学生科学锻炼意识和良好生活习惯,经研究,现将我校学生课外体育锻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外体育锻炼考评内容、地点、对象
(一)早锻炼和课外健身跑:
1.跑步安全区域为:常州工学院辽河路校区和巫山路校区内。
2.跑步时间段为:每天5:00--8:00;其他时间段15:30--22:00;上述时间段范围外,跑步不纳入 App 有效跑步次数。
3.考勤方式:通过APP软件考勤,里程、配速等要求同上学期,早锻炼次数为每学期不少于10次,否则该学期体育课程成绩为不及格。
4.每天只取2次有效跑步记录关联本学期体育课期末总评成绩。
(二)健身辅导站:
1.男生引体向上健身站:周二、周四15:30—16:30;
巫山路排球场旁、辽河路体育馆南侧;
大一、大二男同学均可刷卡考勤;
2.女生仰卧起坐健身站:周一、周三 15:30—16:30;
巫山路器材室前、辽河路体育馆主馆;
大一、大二女同学均可刷卡考勤;
(三)体育社团或单项协会健身活动:
学生可凭兴趣、爱好,自愿选择成为体育社团或单项协会的会员,并自主参加单项协会开展的体育健身活动(有组织、有固定场所、有指导老师),按要求实施考勤,学期未由指导老师签字确认提交体育教学部汇总。校运动队、二级学院运动队等参照体育社团考勤方式执行。
(四)校级、院级、体育社团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
校级体育竞赛活动包括:校春季运动会、常工杯和校园健身跑等;院级体育竞赛活动包括:体育运动会、班级对抗赛、新生单项比赛等(需经二级学院审批、有报道);体育社团竞赛活动:需按《常州工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常工党〔2019〕68 号)要求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学生通过参加这些比赛活动,可获得相应的课外体育活动次数考勤奖励。
二、课外体育锻炼考勤管理规定
1.所有必修体育课程的学生(保健课学生及走读生除外)必须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活动。课外体育锻炼成绩纳入学期体育成绩总评,占总评分数的20%。每个学生每学期参加课外体育锻炼的次数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出勤次数30次(其中晨跑不少于10次),否则该学期体育课程成绩为不及格。
2.健身辅导站实行一人一卡的刷卡考勤制度,严禁代人或替人刷卡。代人、替人刷卡双方均扣除5次考勤次数。若再次出现上述行为,双方本学期体育课程成绩最高为59分。
3.时间安排:
⑴本学期二年级学生课外体育锻炼的考勤时间为9月7日(第一周周一)至12月11日(第十四周周五)。
⑵本学期一年级学生课外体育锻炼的考勤时间为9月28日(第四周周一)至1月15日(第十九周周五)。
三、关于体育补考和重修
1.补考:上学期因课外体育锻炼未达标导致体育课程不及格的学生,本学期需补齐所缺次数,补考截止时间为10月9日(第五周周五)。其他原因导致体育课成绩不及格的学生请在本学期第一至第二周由任课教师随堂进行补考。
2.重修:所有体育重修学生本学期在教务管理系统成功申请重修后,须在一周内到体育教学部确认重修方式,否则不予重修考试。
四、有关说明
1.本学期学生课外体育锻炼满勤为70次。出勤次数在30次以下或晨跑少于10次的学生,该学期体育课成绩作不及格处理。
2.请各二级学院做好课外体育锻炼的宣传、组织和督促工作。
3.请穿着运动服装或便于运动的服装参加课外锻炼。课外锻炼时要注意安全,如果身体不适、天气情况不佳(雾霾、雨雪等)等情况,请暂缓或谨慎锻炼,避免对身体造成伤害。
4.凡因伤、病(住院)等原因不能参加课外体育锻炼者,必须由本人提供医院出示的证明、病历等相关材料,经二级学院核实并签署意见后,由体育教学部酌情处理。相关材料请在课外体育锻炼结束前提交。
5.走读生不需参加课外体育锻炼,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学年申请),经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请在课外体育锻炼结束前交体育教学部。
6.在使用软件或参加课外体育锻炼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疑问的可在周一至周五8:00——17:00到辽河路校区体育馆四楼408-409室咨询,电话:85217329、85217582,客服Q Q群:671591598,564086995, 239768068。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体育教学部负责解释说明。
教务处 学工处 体育教学部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