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现就2014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一)2014年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设基金项目(含资助项目和指导项目)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项目研究周期2年。
(二)关于申报类别、申请经费、经费来源,请统一选择“基金项目”、“0.8万元”和“兼报”。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申报类别请选择“专题研究项目”。
二、项目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应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高校学科和人才优势,立足中国国情,体现江苏特色,紧密结合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基础理论研究、有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具有科学性、创新性、问题针对性和实践应用性。项目名称自拟,项目论证要体现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避免低水平重复。
(二)项目申请人应是省内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具有中级、副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项目的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每人限报1项,基金资助项目与指导项目可以兼报。鼓励跨学科、跨系科、跨学校、跨部门组成项目研究小组,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4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
其中,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主要面向高校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包括学生管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班主任等,且任现职满一年以上。项目研究应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创新,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为主要内容。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1.在研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
2.在近3年的年度检查中因各种原因被撤销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
3.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4.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按计划要求参加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原则上获批2013年度社科类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在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必须进行申报。学校将优先推荐。我校可以推荐一般项目30项、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8项,除优先推荐的项目外,其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自由申报。原则上已经获得过该类别项目立项的不能再次申报。
三、项目申报程序
请申请人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附件1),最终将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后确定拟推荐申报项目。
1.3月21日之前,各二级学院、部门统一提交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份,申请书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信箱。
2.3月31日之前,科研处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推荐上报项目名单以及修改建议反馈给各二级学院和部门。
3.请确定推荐上报的申请者修改项目申报书,并于4月5日之前由各二级学院、部门统一将最终的项目申请书纸质版3份报送科研处,申请书和申报一览表表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信箱。期间,申请人在打印之前最好能将修改后的申报书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信箱,联系科研处审核后再进行打印装订。
4.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的最新版本的申请书,请申请人下载附件中的申请书并按PDF表单方式进行填报。
科研处
2014年3月3日
附件: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
3.PDF表单填报指南